张家港外贸进出口会计培训 查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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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流程图
特殊情况处理
•遇海关系统升级等情况,无法使用空港联系单系统的,可按海关统一要求,直接在提运单指定联(EXTRA COPY联)上加盖海关放行章。
•注意事项:
Ø停机当天申报单证,最好当天出运。
Ø走UPS(406)航班的,需事先与查验组预约,以便事先备案。
Ø如遇查验等情况,需事后补齐出运证明。
无纸交单
•所需单证及交单时限:
Ø海关作业联、放行通知书、委托书、发票、箱单、核销单、空港联系单。
Ø自申报之日起七天内交单。
Ø凡经申报地海关审核未放行的,出具审核通知书,按普货方式申报。
修理物品
•所需单证:
•出口报关单、委托书、发票、装箱单、进口报关单(可为复印件)、情况说明、书面保证函、格式保证函(或保证金)、修理协议、运单、空港联系单。
•注意事项:
Ø情况说明和保证函必须说明6个月内返回,并注明具体日期。
Ø修理协议必须有外方签字(可为复印件),中方为正本章。
Ø维修货物必须在六个月内进境,并将申报的进口报关单交给海关核销。
直接退运
•所需单证:
• 出口报关单、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正本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进口箱单、查验单、直接退运申请表、运单、空港联系单
•注意事项:
Ø进口申报内容必须和出口一致。
Ø出口运单的重量以进口为准。
暂时进出口
•所需单证:
• 出口报关单、委托书、发票、装箱单、进口报关单(可为复印件)、情况说明、书面保证函、格式保证函(2份)、暂时进出货物申请表、双方协议、运单、空港联系单
•注意事项:
Ø情况说明、保证函及暂时进出口申请表必须说明6个月内返回,并注明具体日期。
Ø暂时进出口货物申请表必须在货物申报以前向海关申领,交由客户填写并加盖正本公章。
Ø双方协议必须有外方签字(可为复印件),中方为正本章。
Ø返回货物必须在六个月内进境,并将申报的进口报关单交给海关核销。
属地报关
•所需单证:
•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正本委托书,发票,装箱单,运单,空港联系单
•注意事项:
Ø报关单复印件上所列内容必须清晰。
Ø除出口报关单为复印件外,其他单证均需正本。
Ø当地所申报的运单号必须与正本运单完全一致,分单号必须规范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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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4 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