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工作已结束,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4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三门科目达到标准的考生或者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考生查询成绩的时间、方法
三、成绩合格考生办证时间、方法
成绩合格考生于2012年1月9日以后到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办理证书相关事项详见“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综合信息栏目“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事项办理规范”。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