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如何税收筹划
通过税务筹划师课程的学习,让我对税务筹划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现结合学习中的知识和个人体会,谈下关于固定资产方面的税务筹划。
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是依据国家法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过程。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加以规范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的策划,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接受和运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增加了企业收入,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没有增加企业收益,不能达到收入与收益的同步增长。税收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源,对企业的税收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合理的利用税法和相关政策进行筹划,将对企业的整体提税负水平将有重要影响。特别是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有关固定资产的界定、计价、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后续支出等的税务处理,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在限制企业会计财务政策选择的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广阔的税收筹划空间。
一、固定资产界定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定义中取消了对固定资产金额的限制,为企业利用固定资产的特征制定固定资产目录提供了更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企业在利润充足时期,应当根据税法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提高金额标准,制定符合本企业最大利益的固定资产目录,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等有关各方备案。
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或法定的低税率优惠时期,则可适当降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金额标准,减少固定资产在优惠期内的折旧额和存货费用的税前扣除额,增加优惠期结束后的税前扣除金额,从而实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目的。
二、通过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在应税所得额时,折旧费是一项重要的可扣除费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应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要点。在其他条件相对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主要涉及对折旧方法的选择。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是企业最常用的折旧方法,虽然采用任一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整个年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相等,但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却不尽相同,进而使得每年应纳税所得可扣除额存在差异。从递延纳税方面来看,企业应选择加速折旧法,同时还可以降低设备投资风险,加速企业资金循环再利用,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当然,加速折旧法只能在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选择,否则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应进行纳税调整,不会达到节税的效果。
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可选不同的折旧方法: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采用直线法,计入各期的折旧额相同,从而对各年损益的影响均等;采用加速折旧法,前期折旧多而后期折旧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的利润减少而后期的利润增加。在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折旧影响纳税金额总额相同,但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加速折旧法滞后了纳税期,企业将因此获得资金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实际税负水平。同样,如果企业正在享受短期的所得税优惠,特别是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时,则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是假设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的节税手段。然而,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及未来税率和物价走势等因素的。例如,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或预测未来税率可能上升时,企业就应权衡延期纳税与税收负担的增长幅度为企业带来预期收益的大小,从而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以达到最佳节税效果。
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还应当严格遵守现行税法。新所得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60%.
三、通过折旧年限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当期可以计提的折旧金额,就会直接影响到当期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和应纳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等,都由企业自主决定。
新所得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这与原所得法相比,增加4年与3年两档,企业利用折旧年限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通常,企业创办初期且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应通过适当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费用,从而获取“节税”的税收利益。但对一般企业而言,缩短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的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另外,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筹划时,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新所得税法取消了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残值比例限制性的规定,纳税人增加了利用残值比例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
四、固定资产取得方法的税收筹划
1.外购固定资产时间及产地的选择
企业在外购固定资产时,应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投资抵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法购买规定的国产设备,其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应税所得额。但抵免的应税所得额只能是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企业当年新增额不足抵免,还可在以后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但最长不能超过5年。为此,在没有明显质量和价格差异情况下,企业应尽量选择购买国产设备,从而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应尽早抵扣投资抵免额,加快资金的循环周转。因此,企业就应恰当地选择购买年份和数量。当新增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大时,可以考虑多购买设备;当新增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时,则应少购买设备。另外,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应尽量选择在自身的税收优惠期外购置,在正常的税率下多抵减应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自身的纳税成本。
2.自建固定资产筹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往往由于自有资金不足而需要向外部筹资。外部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负债筹资是指以借款而支付利息的方式筹集资金;权益筹资是指以发行股票支付股息的方式筹集资金。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始账面价值,其作部分均作期间费用,年末计缴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由此可见,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无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最终均可在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税负。权益筹资方式则无此优势,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均不能计入成本,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列支。
另外,企业还应了解税法对部分行业企业自建自用设备的特殊规定。如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这也为企业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
3.租入固定资产租赁方式的选择
企业在租赁固定资产时,涉及到对租赁方式的选择。由于两种租赁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选择不同的方式租入设备,就会为企业带来不同的税负。若双方是非关联企业,应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固定资产。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产,重要的是企业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均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虽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但租入固定资产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并在税前扣除,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企业所得税。
若双方是关联企业,则应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此办法虽对关联方交易作了公允交易价格的规定,但企业集团仍有很大的节税空间。在同一利益集团内部不同纳税主体之间开展经营租赁,使利润从盈利方转入亏损方,从而节约整个企业集团的纳税支出。尤其是在关联双方适用税率有明显差别的情况下,展开经营租赁,使利润从税率相对较高一方转入税率相对较低的一方,集团整体节税效果更佳。
例如:甲乙两企业是同属一个集团的关联企业,甲乙两企业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3%和15%,甲企业每年盈利30万元,乙企业每年亏损10万元。乙企业现将一生产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借给甲企业使用,每年收取15万元租金。若甲乙两企业签订的合同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则此15万元租金可以从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企业每年应交所得税为(30-15)×33%=4.95万元,乙企业每年应交所得税为(-10+15)×15%=0.75万元。然而,相对整个集团而言,共计节约税款为30×33%-(4.95+0.75)=4.2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企业可以通过各种不同方式达到对固定资产不同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重要的是能够所有税收筹划都是在法规规定方位内进行,只是通过实际操作来降低企业当期或未来的税负。对于税收筹划来说要求筹划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和全面性要非常高。固定资产作为企业减少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重要部分,对这部分的筹划,将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要充分发挥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筹划,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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